构建规范营商与幸福婚姻双支点的治理格局
在中国经济加快转型与社会结构深度变迁的当下,涉企收费监管与婚姻登记制度,看似分属经济与民生的不同领域,实则共同指向一个核心——以更加精细、透明、可预期的治理方式,为市场主体和普通家庭提供稳定的制度环境。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研究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、审议通过《婚姻登记条例》修订稿的举措,本质上是从“企业经营”与“家庭生活”两端发力,夯实高质量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双重基座。

前言 现代治理的两个关键切口
观察一个国家的治理水平,有时不必从宏大叙事入手,而是可以从细部切口切入——企业是否敢投资、能否轻装发展;公民结婚离婚是否便利、有无制度保障。涉企收费监管机制与婚姻登记条例恰恰就是这样的切口:前者直接关系到营商环境的“隐形成本”,后者关乎公民权利、家庭秩序与社会文明程度。通过国务院常务会议对这两项制度安排进行集中部署,可以看到中央层面在“稳预期、促发展、保民生”方面的制度逻辑与政策节奏。
一 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核心意义
对企业而言,税费、行政性收费、各类中介服务费用,构成了完整的成本结构。如果显性税负已通过改革逐步降低,而隐性收费依然层出不穷,那么营商成本就可能在“看不见的地方”重新上升。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,不只是“降费”本身,而是通过制度设计为市场主体提供稳定预期和公平环境。
第一 规制“乱收费”就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。在过去一些地方实践中,存在行政机关或附属机构通过检查、评比、培训等名目,向企业收取不合理费用的情况;也有行业协会、商会借“强制入会”“指定服务”进行变相收费。这些行为往往数额并不一定巨大,却极具不确定性,容易叠加成为企业难以承受的心理和制度压力。通过国务院层面的统筹,可以进一步明确收费主体、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和监督责任,将原本“模糊地带”的权力运行纳入可审计、可追责的轨道。
第二 长效机制的关键在于“长”与“效”。所谓“长”,在于不是单次清理、一次性整顿,而是形成常态化排查、动态公示、线上监管、联动问责的全流程机制;所谓“效”,在于要真正让企业感受到实际负担下降、办事环节简化、制度透明度提升,而不是流于文件层面的“合规化”。例如,通过统一涉企收费信息平台,将各部门、各地区对企业收取的合规费用集中公示,既便于企业对照,也便于社会监督;再如,通过大数据比对,发现异常增幅、重复收费、交叉收费等问题线索,形成精准监管。

第三 建立预期是促进投资信心的关键。无论是民营企业还是外资企业,做决策时都会测算制度成本与不确定成本。如果涉企收费项目能够做到“清单化管理”,即“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”,并通过国务院常务会议形成统一的政策口径,那么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布局项目时,就不必过分担心“地方收费政策不一”“落地后成本骤增”等问题。可以说,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,不只是经济技术问题,更是法治化、市场化、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抓手。
二 《婚姻登记条例》修订的现实背景与制度价值
与企业经营同样重要的,是每一个公民在婚姻家庭领域的权利保障。婚姻登记制度不仅是两个人法律关系的起点,也是父母子女、财产继承、社会福利等一系列权利义务的基础“入口”。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《婚姻登记条例(修订草案)》,反映的正是国家治理对新形势、新问题的回应。
第一 人口结构变化与婚姻观念转型,提出了新要求。在低生育率、高离婚率、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,婚姻登记制度不再只是“登记结婚或离婚”的技术环节,而是牵动人口、教育、住房、养老等多方面政策的枢纽。年轻人婚姻态度日益多元,有的推迟结婚,有的谨慎离婚,也有部分人对婚姻制度本身产生疑问。通过完善《婚姻登记条例》,可以在便利登记、尊重个人意愿的更加注重程序的严肃性与权利的周全保障。
第二 规范登记程序是防范风险的重要前置手段。在实践中,曾出现过冒名登记、骗婚、利用婚姻登记进行不法交易等现象,涉及个人隐私安全与财产安全。修订《婚姻登记条例》,一方面需要细化对身份证明、婚姻状况证明、身份核验等环节的要求;也要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跨部门数据比对,减少“人情操作、漏洞操作”的空间。当婚姻登记的程序更严谨、更可追溯,婚姻关系本身的法律效力也会更加权威。
第三 便利化与规范化需要动态平衡。不少地方已经探索“跨省通办”“全程网办”“一站式服务”等做法,使当事人可以在线预约、远程填报、现场快速办理;也在探索对特殊群体如异地务工人员、老年人、残障人士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。未来,《婚姻登记条例》的修订有望把这些实践经验上升为制度安排,在坚持自愿、平等、一夫一妻等基本原则的前提下,让婚姻登记过程更具温度和可及性。
三 从企业到家庭 国家治理的两条主线如何贯通
如果将涉企收费监管机制与婚姻登记制度放在一张“国家治理地图”上,会发现两者并非孤立,而是通过法治化、信息化、公开透明等共性要求紧密连接在一起。

一是法治原则的统一适用。无论是涉企收费还是婚姻登记,归根结底都是公权力如何行使、如何受到约束的问题。通过清晰的法律法规与细化的配套制度,可以将“权力清单”与“责任清单”同时锁定,让企业和公民都知道“可以期待什么”“不该承受什么”。涉企收费领域强调“无授权不得收费”“无依据不得收费”;婚姻登记领域则强调“符合法律条件才予登记”“违法行为必被追究”。这是一种共同的法治化逻辑。
二是信息公开与数字治理的深化应用。涉企收费监管可以通过全国统一平台实现项目公示;婚姻登记可以借助人口信息、婚姻状态数据库实现快速核验。两者都体现出数字政府建设的方向——用数据打通部门壁垒,用平台提升服务效率,用公开强化社会监督。长远看,这将重塑政府与市场主体、公民之间的互动方式,让“窗口更少、流程更短、规则更明”成为常态。
三是对公平正义价值的共同追求。对企业来说,公平体现在市场准入门槛一致、收费标准透明、监管尺度统一;对公民而言,公平体现为婚姻权利人人平等、程序一视同仁、隐私得到保护。当国务院常务会议在同一议程中兼顾涉企收费与婚姻登记两个议题,正是体现出治理思维从单一领域治理向整体性治理转变——既要让市场主体有获得感,也要让普通家庭有安全感和尊严感。
四 案例视角下的制度落地图景

以某沿海城市为例,当地在落实中央关于涉企收费监管要求时,建设了统一的涉企收费清单管理系统。该系统将发改、财政、市场监管、行业主管部门等多方的收费项目集中到一个平台,向社会公开。企业在办理某项业务时,可以直接在系统中查询“该业务涉及哪些收费、收费标准是多少、是否有减免政策”。在此基础上,市场监管部门还会定期通过比对数据,排查新增收费项目是否合规。一家中小制造企业负责人坦言:“以前最怕的不是税,而是各种名目不明的收费;现在一张清单就能看清,心里踏实多了。”
在婚姻登记领域,某中西部省份则推行“一体化智能婚姻登记服务”。新人可通过手机小程序进行预约、信息预录入,系统自动与人口信息库、婚姻登记库进行核验,减少材料反复提交。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,登记机关可以根据预约上门服务;对有特殊隐私安全需求的当事人,则提供单独窗口和信息保护措施。实践表明,当婚姻登记服务更加便捷和人性化时,当事人对婚姻制度的信任感随之提高,办理过程中的纠纷和误解也明显减少。
五 高质量发展与高品质生活的制度支撑
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完善,是让企业“轻装上阵”;《婚姻登记条例》的修订,则是让家庭“安心前行”。前者强调减轻企业无谓负担、激活市场活力;后者着眼于规范婚姻关系、维护社会秩序。这两项看似分散的制度安排,最终都会折射到同一个目标——在高质量发展阶段,让经济运行更有韧性、社会生活更有秩序、人民群众更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。
从这个意义上说,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释放出的信号非常清晰:一方面要通过严控涉企收费、优化营商环境,稳住市场主体这个“基本盘”;另一方面要通过健全婚姻登记制度,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社会治理水平。当企业在公平透明的环境里发展,当家庭在制度保障下稳定和睦,国家现代化的基础才算真正扎实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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